招标代码:04132017040026 建筑工程| 招标公告
上夹河镇吕家村治河工程,已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上夹河镇吕家村治河工程
2.招标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3.建设地点:吕家村桥下河道右侧和吴家堡子桥下左侧
4.工程规模及内容:河道治理总长度486m。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工程投资:728638.16元
7.计划工期:2017年6月20日-2017年7月20日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质量标准:合格
10.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项目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投标人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且在有效期内;
3.未进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的外省企业和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w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主体分包、挂靠及联合体。
6.投标人近三年至少具有两个与所投项目内容同类、规模同等及以上的工程业绩。
三、投标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7年5月 15日至2017年5月19日14时止(法定假日除外),报名材料密封后,投递到新宾县行政服务中心报名箱投箱报名。
2.报名投递资料:(1)抚顺市水利工程投标申请书(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5)建造师资格(二级)证书及注册证书(水利专业)(6)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水利专业)(7)水利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8)水利行业五大员从业资格证(9)企业信用报告(10)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11)法人诚信证明(12)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1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14)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和五大员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15)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0日)企业承担过两个与所投项目内容同类、规模同等及以上的工程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合同、网上打印的中标结果公示,完工证明或验收报告)。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密封后进行报名(封面需注明所投工程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标单位固定电话)。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报名不合格的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报名结束后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原件、身份证原件到招标人处进行报名材料备案。备案合格后投标人携带经招标人盖章确认的抚顺市水利工程投标申请书原件在2017年5月24日至2017年6月2日北京时间9:00-11:00时,下午13:00-16:00时,到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21-1#)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人民币5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不邮寄)。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13日下午13:30时,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送达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新宾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宾满族自治县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薛壬壬
电话:15141318019
招标代理机构: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21-1号
联系人:邵丽娟
电话:024-52606202
2017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