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7040263 建筑工程|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凌海市2017年省级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凌海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资金、部分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招标工程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 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1)工程概况:新建方塘13座,主要灌溉方塘周边的玉米,共发展灌溉效益面积0.26万亩。
(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资金,部分自筹,已落实。
(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4)工程建设地点:凌海市的石山镇、三台子镇、温滴楼镇、班吉塔镇、余积镇、双羊镇和白台子镇共7个乡镇的12个村。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6)计划开工日期: 50日历天。(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要求确定具体开、竣工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水利水电或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签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 投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BBB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4要求所有参加投标的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必须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管理。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7日至2017年5月21 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驻本项目建造师的资格证明(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身份证件(以上全部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以便招标人留存)到锦州诚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报名(锦州市太和区锦兴路龙腾嘉园1-109号,并购买招标文件和其它相关资料)。
4.2每份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500 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15000元人民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6日上午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2开标时间为2017年6月6日上午9时30分,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联系。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凌海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负 责 人 :王旭
联 系 人 :朱旭峰
联系电话 :0416-8123279
招标代理人:锦州诚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负 责 人 : 马蕊
办公地址: 锦州市太和区锦兴路龙腾嘉园1-109
邮政编码:121000
联系电话:0416-2321234
联 系 人:谢静 哈骥
2017年5月 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