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12017150142
1、凌水街道绘春小区“爱我家园”环境整治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经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改革局批准(或核准或备案)建设,筹资方式为 街道自筹 ,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 施工 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一标段:凌水街道绘春小区“爱我家园”环境整治工程施工图纸中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载明的内容)。
2、本工程建设地点在 高新区软件园路南侧 。
3、开、竣工时间:
一标段: 计划工期120天 。
4、投标保证金: 18.10 万元/标段。
5、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负责的在建工程。
6、报名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6日至2017年5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www.lnzb.cn报名。
7、购买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7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29日,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
8.招标文件的递交
(1)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名称及地址)。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9、其他:
(1)开标前,投标单位须按《关于推动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的意见》大连建委发(2011)117号文“CA锁办理程序”办理CA锁;
(2)投标保证金管理:只收取投标人基本户汇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方式缴纳。投标人在开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开标前招标代理须提供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说明(收据),投标保证金须缴纳到招标代理指定银行账户。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招标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凌水街道办事处
办公地址:大连高新区凌水路168号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人: 大连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大连开发区辽河西路111号
联系人: 王晨光
联系电话: 0411-87535187
2017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