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02017159009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昌图县土地征用整理事务中心的委托,就2014年昌图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及土地整理项目工程验收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2014年昌图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及土地整理项目工程验收;
2、招标单位:昌图县土地征用整理事务中心;
3、项目地点:辽宁省昌图县;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此项工作(不可抗力因素可顺延);
6、招标内容:2014年昌图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及土地整理项目工程验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标准:达到土地整理行业标准和项目规划设计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且年检正常(如三证合一则只需具有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土地规划业务甲级资质,并在昌图县可以从事此项工作;
3、投标人须具有信用辽宁网备案的信用等级A级以上(含A级);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与2014年昌图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及土地整理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投标单位不可报名。
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时间:2017年5月16日至2017年5月20日8:30——16:30时。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220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4、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信用辽宁网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概述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6月6日10:00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和地点: 2016年6月6日10:00时,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单原件必须粘贴在投标文件正本指定处,否者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图县土地征用整理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联 系 人:刘东东
电 话:024-23382836
传 真:024-23372321
开 户 银 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06135601040003330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2017年5月16日
注:如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招标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