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82017020047 建筑工程|
彰武县2017年农村公路新建工程(第一批)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彰武县2017年农村公路新建工程(第一批)已由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辽交公计发【2017】17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彰武县交通局,建设资金为省补投资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省补投资71.4%,自筹28.6%,招标人为彰武县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彰武县2017年农村公路新建工程(第一批)
2.2建设单位:彰武县交通局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彰武县2017年农村公路新建工程(第一批),新修建行政村互通、村道以及路网外道路共51条,其中《彰武县2017年行政村互通工程预安排计划》中道路15条,《彰武县2017年农村公路助推精准扶贫项目预安排计划》中道路36条。原有行政村互通、村道以及路网外道路均为砂石路,拟建道路总长度为113.3公里,其中行政村互通道路45.6公里,农村公路助推精准扶贫项目中道路67.7公里。
路线等级:三级、四级公路
设计速度:20~40公里/小时
路基宽度:8.5米和7米
路面宽度:5米,路面结构层总厚度采用38厘米,其中面层采用18cm水泥混凝土,垫层采用20cm级配碎石。
2.4招标范围:彰武县2017年农村公路新建工程(第一批)
2.5资金来源:省补投资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省补投资71.4%,自筹28.6%。
2.6计划工期:2017年6月15日~10月15日,共计122日历天
2.7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
2.9合同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合同段
2.10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1.投标人必须为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主体施工队伍必须是本企业的施工队伍,具有相应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财务能力 |
投标人在2015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
企业业绩 |
在近三年内(交工验收时间为2014年5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 至少独立在一个合同中顺利完成1000万元(含)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 |
企业信誉 |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同级别建设管理部门通报取消在全国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3、没有被辽宁省交通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同级别建设管理部门取消辽宁省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在以往工程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采购、工程分包款等,而受到省级有关部门的通报。
5、投标人应具有“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且在有效期内【有效期的截止日不得早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6、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的规定,投标人为已被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网址:http://glxy.mot.gov.cn/)“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的单位,且单位名称、单位资质与“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相符;
7、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2013年2月8日发布),投标人必须对投标人单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单位和个人在最近三年(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针对本招标项目开具,以检察院出具告知函的日期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如:检察院开具告知函的日期为2017年3月14日,则“近3年内”是指“2014年3月15日~2017年3月14日”)内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
主要人员 |
项目经理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至少有5年专业工程经历,并且有3年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经验。 |
项目总工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至少有5年专业工程经历,并且有3年以上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工作经验。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8日至2017年5月2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详细地址)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或经办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上述所有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7日9: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9:00时至9:3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彰武县交通局
地 址:彰武县中华路86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18-368307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高文辉
联系电话:024-83733912-83
传 真:024-83733913
2017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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