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72017150109 建筑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代码:04172017150109
1、2017年大石桥市城市道路与桥梁改造工程,已由大石桥市发展和改革局(大发改发【2017】41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承包人。
2、营口惠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大石桥市市政建设管理处委托,现公开选定合格的投标人就下述工程提供必要的机械、材料、劳务和服务。
3、招标内容:
(1)工程内容:2017年大石桥市城市道路与桥梁改造工程,该项目位于大石桥市境内,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兼投兼中)。
一标段:朝阳路南段(镁都大街-永壮大街)道路、排水管道及路灯工程、哈大北路(高铁道-北外环路)人行道、路灯工程;
二标段:震兴路(站前广场-云桥广场)、哈大中路(蟠龙大街-镁都大街)、和平大街(震兴路-朝阳小区)、胜利大街(震兴路-朝阳路)人行道工程。
(2)计划工期:2017年6月21日至2017年9月30日【102天(日历日)】
(3)招标施工范围:道路、排水管道、路灯等工程施工。
(4)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合同估算价:一标段800万元,二标段1200万元。
4、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有合同履行能力的企业参加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人还需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A级以上等级信用报告,并将企业等级信用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信用辽宁网可查)。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5、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该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5月19日—2017年5月24日(8:30-11:30,13:30-16:00,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考核合格证、企业信用报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到营口惠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一标段16万元,二标段24万元)
6、开标时间:2017年6月9日13:30时;地点:大石桥市城乡规划建设局一楼会议室。
7、本项目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上发布公告。
招 标 人:大石桥市市政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周浩
联系电话:0417-5900116 邮 编:115100
地 址:大石桥市哈大路26号
招标代理机构:营口惠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堃
联系电话:0417-3281686 邮 编:115000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智泉街东7-甲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