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0012017150119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华晨汽车工程研究院试制试验系统开发与实施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服务单位。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华晨汽车工程研究院试制试验系统开发与实施项目;
2、采购单位: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3、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4、项目地点: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汽车工程研究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八号路12号;
5、项目实施周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18年6月11日,实施过程分为五个阶段,具体进度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范围:华晨汽车工程研究院的试制管理、发动机试验管理、DVP管理业务梳理与系统规划,以及华晨汽车工程研究院试制、试验管理系统平台化产品选型,系统设计、系统二次开发、系统部署、用户培训及上线运行工作。具体需求及参数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注于软件开发、实施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
2、投标单位注册资金须达到1500万(含)以上。
3、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试验数据管理系统方面)。 4、投标人须具有强大的实施能力及成熟的服务团队,需须有为千人以上规模的制造企业成功实施试验及试制系统的相关经验,并且成功案例不少于5个,其中应至少包含为一家整车研发企业成功实施与试制试验管理相关系统的案例,并需提供案例合同及项目验收单以兹证明。
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它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5月26日,每日上午8:30至17:00。
2、报名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220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4、须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需提供相关的业绩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6)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6月12日13:30时。辽宁工程招标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00元整人民币,具体要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桂鑫
电 话:024-3166230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联 系 人:张晓可
电 话:024-23382836 13130205060
电子邮件:lngczbgs220@163.com
开户银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06135601040003330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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