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7040278 建筑工程|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省财政预算资金水土保持项目凌海市大茂小流域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受项目业主凌海市水土保持局委托,建设资金来源为省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2017年省财政预算资金水土保持项目凌海市大茂小流域项目
2.2建设地点:凌海市温滴楼镇
2.3工程规模:综合治理面积380公顷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甲方要求为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有1个或以上类似工程业绩(近三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含贰级)以上资格证书(水利水电专业)。
3.3本项目投标人须已纳入到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近三年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行贿行为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投标人须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出具的BBB级(含)以上等级信用报告(信用辽宁网站公示),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27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天一招投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2.8万元人民币。
4.3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如企业没有办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同时提供营业执照、组织代码、税务登记);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项目经理建造师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证书(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安全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质检员证、安全员证、施工员证;
(6)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
(7)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有效期2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证明;
(8)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出具的BBB级(含BBB级)以上等级信用报告(信用辽宁网站公示),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9)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13日09时3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为2017年6月13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凌海市水土保持局
邮 编:12120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416-812417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一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水墨林溪西郡2-49号
邮 编:121000 联 系 人:柏翠 电 话:0416-4590111
日 期:2017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