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050120170505121203
本溪市主城区综合整治主次干路工程(一标段)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本溪市主城区综合整治主次干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本溪市主城区综合整治主次干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本发改发【2016】32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本溪市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办公室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主次干路综合整治维修改造施工等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资格预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本溪市市区。
2.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主次干路综合整治维修改造施工等
2.3合同估算价约为2620万元。
2.4招标范围:主次干路综合整治维修改造施工等。
2.5计划工期: 2017 年6月15日开工至 2017年 10月 30日竣工,计划工期137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本项工程共分两个标段,一标段为:环山路下段、市府路、广裕路。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事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 资格预审单位范围
4.1资格预审单位的范围:是 2017 年 5月 5日至2017 年5月9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进行报名成功的单位。
5. 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7 年5月 22日至 2017 年5月26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01:00 时至 04:00 时(北京时间),投标单位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招标代理公司现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标段(人民币),现场购买地点: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华夏花园商铺6#-1)。
6. 资格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5月31日8时40 分,将资格申请文件递交到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9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已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市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小堡建设大厦
|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华夏花园商铺6#-1
|
联系人:李科长
|
联系人:封铭
|
电话:024-44521286
|
电话: 024-43210676,139042413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