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12017020153
1、本招标项目国道G201鹤大线(亮甲店至夏家店段)路面改造工程已由大连市公路管理处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连保税区公路管理段,建设资金来自市补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连保税区公路管理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国道G201鹤大线(亮甲店至夏家店段)路面改造工程位于保税区境内,本项目路面改造分为两段,养护桩号K1712+068-K1718+945、K1719+110-K1725+800,路线全长13.570公里,二级公路,路基宽度13.00米,路面宽度11.50米,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个别路段限速40公里/小时)。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涵及安保等工程施工监理;建设地点:保税区境内;计划工期:2017年6月21日至2017年9月30日,共102日历日。本项目投资额约为40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保证金:捌仟元整。
4、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近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3项类似公路工程监理业绩,无不良行为记录;
项目总监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交通或道路或桥梁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企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近3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类似公路工程监理业绩且无正在监理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
注:(1)、近3年指2014年1月1日至今。(2)、企业类似工程业绩须网上可查(必须附监理合同及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网站的中标结果公示打印页和中标通知书),如发现提供虚假业绩,则取消投标资格。(3)、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须网上可查(必须附监理合同及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网站的中标结果公示打印页和中标通知书),如发现提供虚假业绩,则取消投标资格。
5、投标人对同一时段开标的多个县级以上公路工程监理进行投标时,申报不同工程须安排不同的项目总监人员,否则,后续项目的投标不予通过。
6、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于2017年5月24日至2017年5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00-16:00携带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报名须携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2016年4月至2017年4月)、④拟派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证、职称证、拟派项目总监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及最近1年(2016年4月至2017年4月)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社保中心出具)、拟派项目总监近3年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监理合同及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网站可查询到的中标结果公示打印页和中标通知书)、⑤企业近3年类似工程业绩(必须附监理合同及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网站到的中标结果公示打印页和中标通知书)。以上所有的原件均须提供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大连正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大连丰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楼、普兰店市丰荣办事处东环66号)进行报名,报名通过后于2017年5月24日至2017年5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00-16:00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 500元整(现金、支票或汇票),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15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时至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资源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9、中标人数量:择优确定1家中标人。
10、发布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公示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及大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www.dlztb.gov.cn)上发布。
招 标 人:大连保税区公路管理段
地 址:大连保税区管委会
联 系 人:张博
电 话:0411-87967641
招标代理人:大连正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普兰店市世纪路中段185号
联 系 人:赵石海 张文
联系电话:0411-87875879 83165977
传 真:0411-87875879 83165977
邮 编:11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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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