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020120170525365301
一、工程名称:辽宁省大连地震台新增观测手段项目工程物探
二、建设单位:辽宁省大连地震台
三、工程概况:
本项目区划分为两个地块,总用地面积47170.9㎡,其中瓦房店台地块(32550㎡)拟建设1口约1000m流体井、1口约450m综合深井和3口约120m观测钻孔;由家村台地块(14620.9㎡)拟建设3口约120m观测钻孔。需进行物探推测地块内含水层深度分布、地层分布及断裂分布,作为钻井依据。
四、工程地址:甘井子区由家村,瓦房店李店镇九龙村
五、招标范围:辽宁省大连地震台新增观测手段项目工程物探及相关后续服务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总投资额1698.52万元
七、工期要求:40个日历天
八、资质要求:投标企业须同时满需下列条件: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资质或者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
(2)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6月2日(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本项目不接受其他任合形式的投标报名。网站名称大连建设工程信息网。
十、招标文件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月 日至2017年 月 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可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一、其他要求:
注意:(1)投标人须按《关于推动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的意见》大建委发(2011)117号文“CA锁办理程序”办理CA锁后方可参加开标会。
(2)投标保证金管理:原则上只能收取投标人基本开户行开具的支票、汇票或银行保函;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投标保证金,开标前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须提供各投标人投标担保到账情况书面证明,政府财力投资项目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投标保证金有效性证明。投标保证金金额:1万元。
十二、招标人:辽宁省大连地震台
十三、招标代理:大连莲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彦、张铭丽
电话:0411-82817999-8031
传真:0411-82817999-8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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