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7040290 建筑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小凌河城区段河道防渗处理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市凌河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锦州市凌河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小凌河城区段河道防渗处理工程
2.2 建设地点:小凌河城区段,起点为小凌河西大桥,终点至小凌河3#橡胶坝。
2.3 建设规模:本工程起点位于小凌河西大桥、终点位于小凌河3#橡胶坝,涉及河道总长度5.9km。其中第一部分为小凌河西大桥–2#橡胶坝,采用水平土工膜防渗方案;第二部分为2#橡胶坝–3#橡胶坝,采用高喷灌浆防渗方案。(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为准)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计划工期:40日历天,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要求确定具体开竣工日期。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有贰级及以上的国家注册建造师(相关专业)。
3.3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及业绩的单位。
3.4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6投标人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资格证书(相关专业)、相应业绩证明材料(建造师类似工程业绩)、信用报告概述、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于2017年5月27日至2017年6月5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500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16日下午14:00,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时间为2017年6月16日下午14:00,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市凌河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邮 编:121000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416-331702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凌河区南京路6段兴大都32-118
邮 编: 121000
联系人: 张阳
电 话: 0416-2801001
传 真: 0416-2802001
日 期: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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