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12017050013 建筑工程| 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朝阳市龙城区交通局委托,为大姜线桥梁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朝阳市龙城区交通局
2、工程名称:大姜线桥梁工程
3、建设地点:朝阳市龙城区境内
4、招标范围:大姜线桥梁工程
5、信息发布: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6、质量标准:合格
7、投标保证金:合同估算价2%
8、资金来源:省级补贴及地方自筹资金
8、工期:90日历天(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9月20日,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取得公路工程资质满三年以上并从事过相关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需具备执业资格,并从事公路行业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中级以上职称)、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试验员(中级及以上职称)需经公路质监系统培训并持证上岗。
3、投标人须出具信用报告AA级及以上,附网上查询记录。
4、凡辽宁省行政部门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
5、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班子成员需有签订一年以上经人社部门认证的劳动合同或社保明细。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登记及招标文件发售:
1、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由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请持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2)法人诚信证明;(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4)资质证书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项目班子成员:建造师注册证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质检员证书、安全员证书、试验员(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班子成员需有签订一年以上经人社部门认证的劳动合同或社保明细,为贯彻落实《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本工程项目杜绝转包和挂靠行为,项目班子成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试验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有关证件到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签订投标承诺书;(7)投标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和项目经理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8)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证明;(9)信用报告;(10)近三年桥梁工程企业业绩三项,其中: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桥梁专业业绩一项(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同时具备)。
2、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 年5月27日至2017年5月3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到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500元整(现金),售后不退。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外省投标企业须到辽宁省住建厅办理企业信息报送,朝阳市外投标企业须到朝阳市住建委建管科办理企业信息报送。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9时30分,并于同一时间公开开标,(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届时请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劳动合同或社保明细)准时参加。
2、开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五、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朝阳市龙城区交通局
地址:朝阳市长江路五段50号
联系人:刘海燕
联系电话:0421-3813009
邮 编:122000
招标代理机构: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朝阳市办公地址:朝阳市友谊大街四段146-14号(环通汽校南行一公里)
邮 编:122000
联 系 人:姜冬莹
联系电话:18742181479 0421-3802789
2017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