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1201702016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大连市普通公路工程建设与养护质量检测服务已列入大连市交通局2017年公路建设计划,项目业主为大连市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为进一步提高大连市普通公路管理水平,推进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促进养护决策科学化和工程质量的提升,保证工程建设和养护计划工作落实,大连市公路管理处开展2017年度大连市普通公路工程建设和养护质量检测服务工作。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服务费约200万元,服务周期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计183个日历日。
本次招标范围:普通公路工程施工质量检测包括路面施工质量检测、新改建桥梁工程施工质量检测;普通公路养护质量检测包括宏观养护检测、微观路况检测、养护工程检查核量、安全设施及应急保障性巡查等工作。
3. 投标保证金:4万元人民币。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试验检测能力的单位;
(2)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3)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4)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同时具有以下检测业绩:
具有公路工程质量检测业绩,且一个合同内新(改)建或大中修路面施工质量检测100公里(含)以上;具有公路养护巡查或路面技术状况检测业绩,且一个合同内公路养护巡查500公里(含)以上或路面技术状况检测500公里(含)以上。
项目负责人要求:道桥(交通)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新(改)建或大中修路面施工质量检测100公里(含)以上业绩,且担任项目负责人。
注:公里数均以路线为准,不按车道计算。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择优选取1家符合要求的服务单位。
4.4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
4.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下称关联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5月31日至 2017 年6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检测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计量认证证书(CMA)原件、法人代表证书(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报名有效)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且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要求上述所有资料均应附彩色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7.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2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递交,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公证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8.发布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在大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www.dlztb.gov.cn)、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和大连市交通局门户网站(www.jt.dl.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连市公路管理处
招标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411-84350132
传真: 0411-84651726(自动)
2017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