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1201715016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连市公安局、武警大连边防支队派出机构业务用房及东港商务区智慧城市系统管理中心合建项目-供电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大连市东港商务区公安派出机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关于大连边防支队中山大队、船艇大队及东港边防派出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关于大连东港商务区智慧城市系统管理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大发改审批字【2016】5号、大发改审批字【2016】6号、大建计发【2016】9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大连市土地储备中心、大连市公安局、武警大连市边防支队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财力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大连市公安局、武警大连边防支队派出机构业务用房及东港商务区智慧城市系统管理中心合建项目用电工程设计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连市东港商务区。
2.2 工程规模:大连市公安局、武警大连边防支队派出机构业务用房及东港商务区智慧城市系统管理中心合建项目用电工程设计(详见招标文件)
2.3 合同估算价:50万元。
2.4 招标范围:大连市公安局、武警大连边防支队派出机构业务用房及东港商务区智慧城市系统管理中心合建项目用电工程设计(详见招标文件)
2.5 设计周期:10日历天。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2日 13时30分。
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行为记录;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具有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项目负责人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无不良行为记录;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注意:(1)投标保证金管理:原则上只能收取投标人基本开户行开具的支票、汇票或银行保函;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供投标保证金,由大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投标保证金有效证明。(2)报名时,投标人须按《关于推动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的意见》大连建委发(2011)117号文件“CA锁办理程序”办理CA锁。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指定网站www.lnzb.cn报名。
4.2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整。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日至2017年6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495元/套,软件公司收费 105元/套,售后不退。)
6.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大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连市土地储备中心、大连市公安局、武警大连市边防支队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大连钿鳌电力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385号
联 系 人:陈艳新、徐晨
电 话:0411-82611628、82611580
传 真:0411-82613807
电子邮件:dldlzb@163.com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中山路支行
账 号:3400053619000002847
2017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