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12017150066 监理| 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北票市土地整理中心委托,代理北票市2014、2015年度5个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的招标工作,按规定程序已办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北票市2014、2015年度5个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
1.2招标单位:北票市土地整理中心
1.3建设地点:北票市国宝老镇、长皋乡下窑村、东官营子乡三家子村、小塔子乡头道营子村、龙潭乡龙潭村
1.4招标范围:北票市国宝老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北票市长皋乡下窑村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监理;北票市东官营子乡三家子村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监理;北票市小塔子乡头道营子村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监理;北票市龙潭乡龙潭村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监理。
1.5资金来源:省补资金
1.6质量标准:合格
1.7信息发布: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工程其中一项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
2.2投标人必须在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第二批从事土地整治项目招标代理和工程监理企业名单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2]428号)名单里。
2.3投标人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A级(含)以上等级企业信用报告(信用辽宁网站可查)。
2.4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分包或转包。
2.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2.6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恶意围标行为,将终止其投标,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投标报名、发售招标文件时间等要求
3.1报名要求: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见本招标公告3.2条款)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投标报名,由招标代理公司对投标人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核验,招标代理公司向初审合格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3.2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如下:
3.2.1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人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2.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业绩证明材料(2014年—2016年至少三个土地整理项目的监理服务合同);监理部成员(总监和各专业监理)证书原件和监理部主要成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证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企业信用报告(附相关网站查询记录);投标文件的监理部成员必须与投标报名时的监理部成员一致。
3.2.3如发现以上资料有涂改、伪造行为的投标企业,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3.3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6月2日至2017年6月6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4:30时(北京时间;周六、周日不休息。)
3.4投标报名地点: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3.5招标文件的获取:通过投标报名的投标人于2017年6月2日至2017年6月6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4:30时(北京时间;周六、周日不休息。)到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购买;
3.6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及缴纳:合同估算价的2%;
3.7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3日10时00分,并于同一时间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
4.2开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体育馆东侧)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票市土地整理中心
地 址:北票市人民路三段22号
联系人:张子林
电 话:0421-5095658 15842199818
招标代理机构: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河东体育场斜对面)
联系人:张雨晗
电话:0421-2804868 15566639352
2017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