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细河二环至三环段含沈大边沟)水利施工 招标公告
|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沈阳市于洪区城乡建设局的委托,为 沈阳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细河二环至三环段含沈大边沟)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 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 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
1、项目名称 |
沈阳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细河二环至三环段含沈大边沟) |
2、招标单位 |
沈阳市于洪区城乡建设局 |
3、建设地点 |
沈阳市 |
4、工程规模 |
项目主要对细河(二环至三环段)水域和沈大边沟实施综合治理改造。改造总长12.2公里,其中:细河改造总长约9.7公里,沈大边沟改造总长约2.5公里。改造内容主要包括截污工程、清淤工程、护岸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景观建筑小品、亮化工程、绿化工程、生态治理工程等。 |
5、总投资 |
40200万元 |
6、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7、标段划分 |
水利施工一标段,水利施工二标段,水利施工三标段,水利施工四标段,水利施工五标段,水利施工六标段,水利施工七标段,水利施工八标段,水利施工九标段 |
8、招标内容 |
施工 |
9、资格审查方式 |
后审 |
10、计划工期 |
2017-07-01--2017-09-10 |
11、质量标准 |
国家施工验收质量合格标准 |
12、合同估算价 |
13274万元 |
13、投标保证金 |
50万元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
1、企业资质要求 |
1、水利施工八标段标段、水利施工三标段标段、水利施工四标段标段、水利施工七标段标段、水利施工五标段标段、水利施工六标段标段、水利施工二标段标段、水利施工一标段标段、水利施工九标段标段水利水电工程(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水利施工八标段标段、水利施工三标段标段、水利施工四标段标段、水利施工七标段标段、水利施工五标段标段、水利施工六标段标段、水利施工二标段标段、水利施工一标段标段、水利施工九标段标段项目经理要求为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
|
2、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投标 |
3、其他要求 |
1.投标人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但是同一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优选中二个标段。4.一标段合同估价1215万元;二标段合同估价1497万元;三标段合同估价763万元;四标段合同估价3340万元;五标段合同估价1781万元;六标段合同估价826万元;七标段合同估价1432万元;八标段合同估价839万元;九标段合同估价1581万元。 |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
1、报名时间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7-06-02 上午:08:00--11:30下午13:00--16: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7-06-08 上午:08:00--11:30下午13:00--16:00 |
2、报名要求 |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 1、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确认单;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8、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
3、招标文件起止 |
招标文件出售开始时间 |
2017-06-02 上午:08:00--11:30下午13:00--16:00 |
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 |
2017-06-21 上午:08:00--11:30下午13:00--16:00 |
4、出售招标文件地点 |
网上发售 |
5、招标文件售价 |
600元 售后不退 |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
1、投标截止时间 |
2017-06-22 10:00:00 |
2、开标地点 |
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
五、联系方式 |
招标人(公章) |
沈阳市于洪区城乡建设局 |
地址 |
沈阳市于洪区 |
邮编 |
110000 |
联系人 |
赵晓丹 |
电话 |
024-25315706 |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沈阳市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8楼-辽宁省委正门斜对面 |
邮编 |
110001 |
开户行 |
建行和平大街支行 |
电话 |
024-23228300 |
账号 |
21001383701052504198 |
联系人 |
孙庆超 |
传真电话 |
024-23229123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