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32017040036 水土保持项目
招标公告
2017年省财政预算水土保持项目清原县阿尔当小流域太平沟片区、祁家堡小流域、大苏河小流域二道火石沟片区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合格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2017年省财政预算水土保持项目清原县阿尔当小流域太平沟片区(80.8万元)、祁家堡小流域(61.0万元)、大苏河小流域二道火石沟片区(36.7万元)项目
2.招标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水土保持治理工程管理处、
3.建设地点:清原镇新立屯村、英额门镇祁家堡村、大苏河乡和庆村
4.工程内容及标段划分:分三个标段,兼投不兼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计划投资额:200万元
6.资金来源:省财政投资
7.计划工期: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11月30日
8.质量标准:合格
9.投标保证金:每个投标单位贰万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企业
2.项目负责人: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同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17年6月2日始至2017年6月8日16时止
2.报名要求:投标人将相关材料投递到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区候标大厅投标报名箱报名。报名需提供如下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规费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水利专业)、建造师证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三类人员安全考核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之函、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并密封在档案袋中,封面注明所投工程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 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2017年6月9日至6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休息);地点:清原县清河路33-1号四楼405室(原老人才中心四楼)。
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招标文件收取人民币500元,该文件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7年6月30日上午10:30,在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区公开开标。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原满族自治县水土保持治理工程管理处
联系人:唐秀明 电话:024-5303485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彤华 电话:024-58515662
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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