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7090301 建筑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义县高级中学新建食堂宿舍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义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义发改发[2016]271号),项目业主为义县高级中学,资金来源为部分申请上级资金补助、部分自筹,招标人为义县高级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 个标段,内容如下:
一标段:义县高级中学新建食堂宿舍综合楼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义县高级中学院内。
2.3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1123.48平方米。(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2.4承包方式:总承包。
2.5计划工期:1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7月8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1月15日(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开竣工时间)。
2.6招标范围:土建、给排水、电气等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且具备1个或以上同类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3.4投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BBB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5本次招标要求所有参与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及贿赂行为;
3.6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后将报名回执单递交至锦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外省投标人报名前需到辽宁省建设厅招标备案处备案。报名成功后请于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9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一楼中央投资项目部报名确认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20000元。
4.3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网上报名确认单、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本公告第三条要求)、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的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以便招标人留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27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2017年6月27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义县高级中学
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0416-7732506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联系人:吕美玲
电 话:0416-3585281
传 真:0416-3596622
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7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