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12017020177 1. 2017年金普新区屯通油路新建工程(一批)已由大连市交通局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补投资及区级配套,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2017年金普新区屯通油路新建工程(一批)监理(1-3标段)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 本工程建设地点在金普新区境内,投资额约6500万元。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06月28日13:30时。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项目概况: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其中一标段包括杏树街道、登沙河街道、华家街道,新建道路总长10.36公里;二标段包括石河街道、三十里堡街道、炮台街道、复州湾街道,新建道路总长14.965公里;三标段包括大魏家街道、七顶山街道、站前街道、董家沟街道、得胜街道、向应街道,共计新建道路约16.9公里。招标范围:上述项目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
4. 工期:139日历天。
5. 投标保证金:5000元/标段。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无不良行为记录;
(2)项目总监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交通或道路或桥梁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企业签定最近1年(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社保中心出具),无不良行为记录。
注:(1)、近3年指2014年1月1日至今。(2)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4年第5号)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的企业注册地须为辽宁省内,否则不予认可。
7. 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对同一时段开标的多个公路工程监理进行投标时,申报不同工程须安排不同的项目总监人员,否则,后续项目的投标不予通过。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8.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于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3:00-16:00携带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②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2016年5月至2017年5月);③拟派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证、职称证、拟派项目总监与企业签定最近1年(2016年5月至2017年5月)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社保中心出具)。以上所有的原件均须提供相应的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胶装成册)到大连宏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香洲大饭店802室) 进行报名,报名通过后于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3:00-16:00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 500 元整(现金),售后不退。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 年6月28日 13 时 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3时 00 分至 13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11、中标人数量:择优确定1家中标人。
12、发布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公示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及大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www.dlztb.gov.cn)上发布。
招标人:大连金普新区公路管理段
办公地址:大连金普新区斯大林路793号
联 系 人: 孟宪明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宏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联 系 人: 张双双
联系电话: 0411-83612745
传 真: 0411-83612745
2017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