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0012017150145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沈阳华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委托,对沈阳华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动力总成运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运输服务单位,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沈阳华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动力总成运输项目;
2、招标单位:沈阳华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3、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4、运输内容:将存放于沈阳华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物流库的发动机动力总成或存放于沈阳华晨中华和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的零部件,按照甲方的指令运输到指定的单位卸货(运输往返区间:沈阳华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沈阳华晨中华(A1)物流处或沈阳华晨金杯海狮物流处、华晨中华备件库房)等地点。并将存放于配套厂的工位器具及时返回指定场地的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内容:沈阳华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动力总成运输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要求的技术条件和服务的法人单位。
2.投标方必须是专业的物流企业,注册资本200万以上,能提供国家核准颁发并至今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且年检正常》(如三证合一则只需具有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方须具备运输风险承担能力和运输质量保障能力。
4.投标方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6.投标方能够开具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11%抵扣)。
三、招标文件发售
时间:2017年6月12日--2017年6月 16日。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220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招标文件工本费:600元/本售后不退。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资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如三证合一则只需具有营业执照);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7月3日下午13:30。地点为辽宁工程招标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整20,000.00元(人民币),于开标前不少于五个工作日递交入辽宁工程招标公司账户。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华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范亮(商务) 陈樾(技术)
电 话:024-31662192 024-31662090
电子邮件:liang.fan@brilliance-auto.com yue.chen@brilliance-auto.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联 系 人:唐晓帆
电 话:024-23382836 13840481781
传 真:024-23372321
电子邮件:lngczbgs220@163.com
开户银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06135601040003330
沈阳华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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