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92017140342 设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渤船集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改造项目已按照规定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2017年渤船集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
2.3招标内容:档案馆增加消防自动灭火系统施工
2.4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5开标时间:2017年 07月06日上午09:30时
2.6要求工期:合同签订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具备本次招标内容的经营许可范围。
3.2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3在近三年国内招标过程中有不良记录者,不得参与此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14日-2017年06月19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报名,报名资料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本,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7500元人民币 (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
4.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身份证)。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或建造师)须提供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7)投标人须提供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以上(含)等级信用报告。
(8)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的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份合同,合同内应该提供合同对象的联系方式,以供查询)
注: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并按顺序装订成活页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7月06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132号
联系人:王强 联系电话:13500451245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五厂文化宫附近海威监理三楼
联系人:吴艳 联系电话:0429-2173327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