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72017050218 建筑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田庄台镇张家屯宜居乡村提升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盘锦辽东湾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田庄台镇张家屯宜居乡村提升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辽东湾行审[2017]2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田庄台镇人民政府,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对上争取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田庄台镇张家屯宜居乡村提升工程项目(一标段、二标段)(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东湾新区田庄台镇吉家社区张家屯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不兼投不兼中
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进户桥、大门、院墙、院墙拆除外运、荷兰砖铺装、检查井、雨水井、排水管线、过路拆除恢复、沥青路面、原有牙石抬高。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
2.3合同估算价:一标段为1453万元,二标段为390.2万元。
2.4工期要求:2017 年7月22日开工至 2017 年9月30日竣工,计划工期71天(最终以签定合同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含)以上园林相关专业职称证书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6月15日至 2017 年 6月21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一标段要求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二标段要求携带营业执照、中级(含)以上园林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办公室(地址: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三楼302室、联系电话:0427-8650057)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凭确认函到辽宁金太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4.2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21.7万元,二标段7.8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7 年6月22日至 2017年6月28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辽宁金太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7月13日9时 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一楼 (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名称及地址)。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田庄台镇人民政府
地 址:田庄台镇
联 系 人: 李超
电 话: 0427- 886629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太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盘锦市大洼区汽配城院内
联 系 人: 荣万丽
电 话: 0427-3409222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3873417488
联 系 人:刘漫
财务室电话:0427-283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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