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12017020192 1、本招标项目2017年金普新区村级公路改造工程监理已由大连市公路管理处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连金普新区公路管理段,建设资金来自大连市补贴及区级配套,招标人为大连金普新区公路管理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炮台街道鲍柏线;炮台街道锦于线;三十里堡街道沙西线;复州湾街道小电线;复州湾街道斐王线,共计改造道路约11公里。招标范围:上述项目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建设地点:大连金普新区;计划工期:120日历天。本项目总投资额约为1243万元人民币。
3、投标保证金:5000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无不良行为记录;
项目总监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交通或道路或桥梁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正在监理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
注:(1)、近3年指2014年1月1日至今。(2)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4年第5号)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的企业注册地须为辽宁省内,否则不予认可。
5、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投标人对同一时段开标的多个公路工程监理进行投标时,申报不同工程须安排不同的项目总监人员,否则,后续项目的投标不予通过。
6、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于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3:00-16:00携带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报名须携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2016年5月至2017年5 月)、④拟派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证、职称证、拟派项目总监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及最近1年(2016年5月至2017年5月)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社保中心出具)以上所有的原件均须提供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大连诚信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金州区光明街道连大文润金宸公建1-3号)进行报名,报名通过后于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3:00-16:00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 500元整(现金、支票或汇票),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6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时00分至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9、中标人数量:每标段择优确定1家中标人。
10、发布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公示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及大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www.dlztb.gov.cn)上发布。
招 标 人:大连金普新区公路管理段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诚信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金普新区斯大林路793号 地址:金州区光明街道连大文润金宸1-3号
邮政编码:116100 邮政编码:116100
联 系 人:孟宪明 联系人:张兴伟
电 话:0411-87788818 电话:0411-87697779
传 真: 传真:0411-87673215
2017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