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城市南台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已由鞍农综字[2017]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海城市南台镇人民政府,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具备资格条件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