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海城市铁西邮政支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辽宁省分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下达2017年辽宁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辽邮分[2017]8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鞍山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集团公司自筹、地市公司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资金40%、集团公司自筹10%、地市公司自筹50%,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鞍山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17年海城市铁西邮政支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海城市铁西区
2.3 招标范围:装饰、采暖、电气等工程
2.4 合同估算价:71.7万元人民币
2.5 工期要求:2017年7月18日开工至2017年8月26日竣工,计划工期4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备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不少于3个且单项合同额30万元(含)及以上的金融机构装饰装修的业绩;
3.4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3.6 委托代理人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19 日至 2017 年 6 月23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16号国贸大厦西座六层)持以下相关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若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若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以下有效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项目经理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1.4万元。
5.2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应附于投标文件中。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7 月 10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16号国贸大厦西座二十四层)。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鞍山市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建国南路55号
联系 人:苏清海
电 话:1572461004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16号国贸大厦西座六层
邮 编:114009
联系 人:张秀茹、张猛
电 话:0412—6382001/6352001/6332001
传 真:0412—6382001/6352001/6332001-801
电子邮箱:lnbzzbb@126.com
网 址:/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鞍山分行环园支行
账 号:21331163101800048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