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0012017150161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IT设备耗材购置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单位。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IT设备耗材购置;
2、采购单位: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3、交货地点:华晨汽车工程研究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8号路12号;
4、交货时间: “耗材供货明细”以邮件形式发送,收到邮件后两日内必须到货;
5、采购内容: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IT设备耗材。具体需求及参数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生产经营企业或代理商,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理),须提供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
2、具备代为贮存和保管条件,贮存、运输等条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劳动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它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1日至2017年6月27日,每日上午8:30至17:00。
2、报名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220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4、须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代理商的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7月11日13:30时。辽宁工程招标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整人民币,于开标前不少于三个工作日递入辽宁工程招标公司账户。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安博雅
电 话:024-3166714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联 系 人:张晓可
电 话:024-23382836
电子邮件:lngczbgs220@163.com
开户银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06135601040003330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2017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