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0012017150160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委托,对华晨汽车工程研究院员工食堂供餐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服务单位,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华晨汽车工程研究院员工食堂供餐服务;
2、招标单位: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3、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4、项目地点: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张士厂区,沈阳张士经济技术开发区8号路12号;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
7、招标内容:研究院员工餐厅供餐服务。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并且注册年限≥5年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须通过如下的国际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须提供3项企业食堂服务经营管理合作业绩(2014年—至今,不包含学校),且单餐人数超过2000人(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合同上未体现就餐人数,需由被服务方出具加盖公章的委托餐饮服务就餐人数证明材料);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的近三年(2014-2016年)财务报表;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6、须提供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三、招标文件发售
时间:2017年6月21日--2017年6月27日。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220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招标文件工本费:600元/本售后不退。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业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的近三年(2014-2016年)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7月11日13:30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南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六、开标
1、时间:2017年7月11日13:30时。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南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琨
联系电话:024-3166230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联 系 人:张晓可
电 话:024-23382836 传 真:024-23372321
电子邮件:lngczbgs220@163.com
开户银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06135601040003330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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