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92017049015 监理|
辽宁富隆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绥中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的委托,为绥中县2017年省财政预算资金水土保持项目 (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施工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 项目名称:绥中县2017年省财政预算资金水土保持项目 (监理)
2.招标单位:绥中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
3.建设地点:绥中县西甸子镇,绥中县李家堡乡等
4.工程规模:共1个标段
5.资金来源:省财政预算资金
6. 施工工期:2017年10月10日至2018年5月31日(以实际开竣工时间为准)
7. 质量标准: 合格
8.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9. 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由招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含丙级),具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以上等级信用报告。
2.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的企业,凡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w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三、 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6月27日(包含节假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富隆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投标报名【沈阳市和平区长白二街格林观堂一期4#1-13-02(1302呼叫)】。
2.报名要求:报名时投标人需持(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3)税务登记证(地税、国税)原件(三证合一不需要);(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三证合一不需要);(5)总监理工程师岗位、注册证书(6)同类工程业绩(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7)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8)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 (9)企业法人诚信证明(辽宁省水利厅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下载《辽宁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资格审查工作的意见(辽水建管【2014】136号)》。以上所需证件等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防伪公章复印件一套,经审查合格后接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3.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6月27日(包含节假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富隆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投标报名【沈阳市和平区长白二街格林观堂一期4#1-13-02(1302呼叫)】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伍佰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开标时间:2017年7月13日上午9:30
4.2开标地点: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绥中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0429-615061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富隆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二街格林观堂一期4#1-13-02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3898889299、024-31328336
辽宁富隆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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