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04152017020062
1.招标条件
东港市2017年县级公路大中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复建设,招标人为东港市公路管理段(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及工期
2.1 招标项目的建设概况:
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东高线(鹤大线-高速口段)路面工程,路线设计全长8.8公里;
第二标段:石龙线(马家店-马家堡段)大修工程,路线设计全长8.3公里。
2.2 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第一标段:东高线(鹤大线-高速口段)路面工程:包括路面工程、路面病害处理、平面交叉及交通设施标线等工程;
第二标段:石龙线(马家店-马家堡段)大修工程: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平面交叉、安全设施标线及浆砌边沟等工程。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7年7月30日至2017年9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第一标段:东高线(鹤大线-高速口段)路面工程要求具备公路养护二类甲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同时应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含)以上,第二标段:石龙线(马家店-马家堡段)大修工程要求具备公路养护二类乙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同时应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含)以上;以上两个标段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主体施工队伍必须是本企业的施工队伍。具有多年相关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50%。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均被否决。
3.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3.5本项目兼投不兼中,联合体投标以牵头人单位为准。
3.6投标保证金金:
第一标段东高线(鹤大线-高速口段)路面工程:250,000.00元;
第二标段石龙线(马家店-马家堡段)大修工程:330,000.00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丹东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东港市人民大街47号荣泰综合办公楼5楼)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4.2 报名携带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
(5)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
(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8)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9)拟派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0)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的投标单位须提供)
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须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每个标段提供复印件1份,原件返还,复印件留存),没有提供原件或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谢绝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25日9:30时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东港市黄海大街256号东港市政府采购中心五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