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22017050216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城区配水管网改造工程(棚改外配套)监理项目已由鞍山市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鞍山市自来水总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鞍山市城区配水管网改造工程(棚改外配套)监理项目,具备监理条件。
2.2建设地点:鞍山市城区。
2.3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鞍山市城区配水管网改造工程(棚改外配套)监理项目。包括供水管线敷设(最大管径DN700mm)、阀门安装、消火栓安装、阀门井等,其他详见施工图纸。
2.4合同估算价为:48.93万元
2.5计划工期: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9月12日,总工期为42日历日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监理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投标人具有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企业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必须有一个给水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或道路和排水工程3000万元以上监理业绩,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可查询。
4.投标人的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3:00--16:00北京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副本;
(3)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及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
以上资料报名时出示原件后返还,复印件留存一套(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仅限于发售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3:00--16:00北京时间),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7月24日14:00时,地点: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7.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玖仟伍佰元(¥ 9500.00元整)。投标人通过基本账户向代理公司缴纳。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自来水总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站前街27号
联 系 人:杨政通
联系电话:0412-2222012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安乐街38甲
联 系 人:李晨曦
电 话:0412-88015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