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92017050373 建筑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葫芦岛市连山区沙河营子乡上坡子村道路工程(外环路-物流市场)已按照规定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连山区沙河营乡人民政府,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沙河营子乡上坡子村道路工程(外环路-物流市场)
2.2建设地点:葫芦岛市连山区沙河营子乡上坡子村
2.3招标内容:城市支路:长381.396米、路基宽13.5米、路面宽12米,路面结构为4厘米密级配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表面层、6厘米密级配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F)下面层,15厘米水泥稳定砂砾上基层、15厘米水泥稳定砂砾下基层,20厘米密级配砂砾垫层,路面总厚度为60厘米。
2.4投标保证金:6万元
2.5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5日上午09:30分
2.6要求工期:2017年08月04日开工至2017年12月31日竣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无其他在建工程,且通过IC卡刷卡认证的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网上报名及现场资料复核)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7月03日-2017年07月07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刷卡报名,并进行现场报名材料复核。
4.2现场报名材料复核地址:辽宁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3复核携带材料:
(1)建设工程网上报名确认单;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证及身份证和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身份证。
(7)企业信用报告BBB及以上,要求提供规范性审查报告(在“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在一年有效期内)
注: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并按顺序装订成活页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7月05日-2017年07月10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企业信息平台进行招标文件的购买支付并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7月25日上午09:30分,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山区沙河营乡人民政府
地 址:连山区沙河营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乡长 联系电话:0429-3712199
代理机构:辽宁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华怡园18-A楼5号
联系人:王哲 联系电话:0429-7770078
2017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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