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028320170703151601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庄河市栗子房镇优质稻米基地水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余资金)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庄河市财政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庄财发〔2017〕17号《庄河市财政局关于庄河市栗子房镇优质稻米基地水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庄河市栗子房镇人民政府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现对该项目 工程施工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庄河市栗子房镇。
2.2工程规模:方塘1座,塘坝1座,灌溉支渠衬砌1.991km,灌溉斗渠衬砌3.346km,排水渠道衬砌0.949km,生产作业路(砼路面)3.452km,提水站改造5座。(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合同估算价: 594 万元。
2.4招标范围:方塘1座,塘坝1座,灌溉支渠衬砌1.991km,灌溉斗渠衬砌3.346km,排水渠道衬砌0.949km,生产作业路(砼路面)3.452km,提水站改造5座。(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2017年8月1日开工至 2017年10月31日竣工(工期92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6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庄河市栗子房镇优质稻米基地水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余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三级] (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IC卡刷卡认证通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注册建造师无负责的在建工程,且应为投标人自有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无在处罚期内不良记录。
3)在招标文件购买期间内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4)外埠投标人(注册地在辽宁省以外的)开标前需办理入辽信息报送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7 月4日至 2017 年 7 月 10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7年 7 月 4 日至 年 月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年 7 月 25 日 9 时
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庄河市世纪广场1号)(名称及地址)。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庄河市栗子房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辽宁东奥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庄河市栗子房镇林坨村 地 址:沈阳市万科明天广场D座505
邮 编:116415 邮 编:110000
联 系 人:孙译伟 联 系 人:陈文哲、周吉
电 话:0411-89330138 电 话:024-31092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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