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12017020204 1. 2017年大连市县级以上公路钢护栏增设工程已由大连市交通局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燃油税,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2017年大连市县级以上公路钢护栏增设工程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 本工程建设地点在大连市各县市区,概算投资额约1170万元。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07月26日09:30时。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招标范围为对2017年大连市普通公路需要增设钢护栏的路段进行新增护栏及桥头衔接改造护栏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涉及县市区包括普兰店、瓦房店、庄河、长海、花园口、保税区、长兴岛、金州、甘井子、旅顺,共计十个县市区。
划分4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段普兰店段,其中新增设长度7066.2米,桥涵衔接1108.25米,贴膜面积2677.56平方米;投资额约为290万元人民币。
二标段瓦房店段,其中新增设长度5651.75米,桥涵衔接95.85米,立柱贴膜4731.33平方米,护栏板喷涂8931.208平方米;投资额约为300万元人民币。
三标段庄河段、长海县段、花园口段、保税区段,其中新增设6978.45米,桥涵衔接63.9米,立柱贴膜3399.54平方米;投资额约为290万元人民币。
四标段长兴岛段、金州段、甘井子区段、旅顺口区段,其中新增设5449.15米,桥涵衔接308.85米,立柱贴膜4174.30平方米,护栏板喷涂7801.82平方米;投资额约为290万元人民币。
4. 计划工期:共50日历天。
5. 投标保证金:5.8万元 /标段。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至少有2项,公路范围内钢护栏工程单项合同额在200万元及以上且工程质量在合格(含)以上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含在有效期内的临时注册建造师,但法定退休时间不得超出合同规定时间),无在建项目,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具有2项公路范围内钢护栏工程且工程质量在合格(含)以上的施工业绩,且担任项目经理。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共四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申请人可以兼中大连市公路管理处同期招标的2017年大连市县级以上公路标志标线增设工程的一个标段,但须提供跟本项目不同的班组人员,否则不予认可。
注:(1)近三年指2014年1月1日至今。
(2)业绩证明须提供施工合同及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网站可查询到的中标结果公示打印页、中标通知书、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如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公示、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均不能体现满足本项目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内容,投标人还须同时出具业主证明文件和工程量报价清单)
7. 报名要求:
(1)投标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若资质证书具备二维码功能可不提供原件)、企业业绩证明原件(须提供施工合同及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网站可查询到的中标结果公示打印页和中标通知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原件、项目经理业绩证明原件(须提供施工合同及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网站可查询到的中标结果公示打印页、中标通知书、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如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公示、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均不能体现满足本项目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内容,投标人还须同时出具业主证明文件和工程量报价清单)、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通过后,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9.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07月06日至 2017 年07月12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同下),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香洲大饭店802室,通过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并于2017 年07月06日至 2017 年07月12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 年7月 26日 09 时 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09时 00 分至 0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12、中标人数量:择优确定1家中标人。
13、发布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公示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及大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www.dlztb.gov.cn)上发布。
招标人:大连市公路管理处
办公地址:大连市民政街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411-39946011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宏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联 系 人: 张双双
联系电话: 0411-83612745
传 真: 0411-83612745
201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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