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0012017150184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的委托,为400号仿真设计中心及周边配套室外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获得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拨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40号,该项目包括400号仿真设计中心及周边配套室外工程EPC总承包项目,400号仿真设计中心建筑面积约35000平方米。
3.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红线内400号仿真设计中心及周边配套室外工程,承包人负责以上建筑物及室外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以初步设计批复和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批复的自筹建设内容为基础,结合EPC总承包工作费用确定的范围和原则,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服务等工作,实现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交叉与紧密融合,`并对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等全面负责,实现过程控制和管理((主要包括基础工程、结构工程、建筑工程、装修装饰工程、通风系统、排烟系统、空调系统、给水系统、污水排水系统、雨水系统、消防系统、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接地、等电位联结及防雷设计、弱电系统、室外工程等符合规范和发包人需求的设计内容。)
4.计划工期
总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852日历天。
5.质量要求
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
①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②设计资质:具有三级(含)以上保密资格单位证书或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
③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6.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称职;可由拟派设计负责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兼任。
6.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合法有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6.4 外省企业需完成辽宁省外企业在辽备案;
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
6.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其他成员必须满足本项目设计或施工相应资质要求。
6.7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7. 投标人保证金
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请于2017年 7 月 7 日至 2017年 7 月 11 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 8:00时至 11:30时,下午 13: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网上报名。请于2017年 7 月 7 日至 2017年 7 月 11 日每日上午 8:00时至 11:30时,下午 13: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8.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8.3 报名需携带以下证件:
报名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保密资格单位证书或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原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拟派设计负责人注册证书(原件)、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原件)、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投标人在网上报名后携带打印投标确认单到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确认。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 年 7月27 日 10:00 时,地点为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21世纪大厦B座)。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 标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8楼-辽宁省委正门斜对面
邮 编: 110001
开户行:建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公司账号:21001383701052504198
联系人:程言
电 话:024- 23228925
传 真:024- 23229123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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