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140120170711295401
招 标 公 告
葫芦岛市海辰路路灯改造工程已经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本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葫芦岛市海辰路路灯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路
3、招标范围:路灯改造工程施工
4、工程规模:改造路灯248盏(更换灯杆和灯具)、其中新建46座基础、其余基础利旧;新铺设电缆1650延长米、其余电缆利旧;更换控制箱6座
5、工程质量:合格;
6、投资总额:330万元
二、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7日 上午9:30时
三、工程开、竣工时间:
2017年8月12日— 2017年11月30日 日历日110天
四、投标保证金:6.5万元(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款)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企业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2015新标准)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六、报名相关要求:
1、必须实行网上报名和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对潜在投标人进行失信行为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注册建造师证及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确认单;
(5)注册建造师安全上岗证原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7)法定代表人及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
(8)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9)报名时提供BBB及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概述(在“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原件。
以上证件均提供原件及相对应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名时间: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7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 16:00时(北京时间)(国家法定假日休息)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投标单位现场报名后,请于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 16: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报名地点: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12号 )
6、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600元整,售出不退。
7、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
招标人:葫芦岛市城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12号
联系人:李云峰
联系电话:0429-3114043
招标代理人: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12号 联系人:张颖
联系电话:0429-3094333
2017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