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海城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海城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海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鞍山市海城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海发改发【2017】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海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鞍山市海城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建设地点:海城市析木镇析木村;
3.工程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30000 m²,建筑面积15066m²。对鞍山市海城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土建及水电安装、空调通风系统、消防系统、装饰装修、医疗专业特殊用房及安装、污水(环保)特殊处理系统等工程及所有附属项目勘察、设计;
4.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范围:设计、勘察;
7.设计、勘察周期: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9月9日,共计3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并且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行业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设计专业资质企业,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17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2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入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lnzb.cn/lnzbtb/)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7日13时30分。
2.开标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问题。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城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海城市析木镇析木村
联系人:吕正峰
电话:1394226396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建兴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海城市北关街大兴委
邮编:114200
联系人: 李宏心
电话:0412-6157488
传真:0412-6157488
开户银行:工行海城市支行
帐号:0704092009248267962
开户名称:辽宁建兴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鞍山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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