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82017050064 建筑工程|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新市高新开发区供排水基础设施项目已由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新新丰投资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北至20路,南至阜锦公路,西至新月街,东至迎宾东街。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质量要求:合格.
2.4工期要求:2017年8月14日至9月28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
四、本工程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凡符合上述第三条规定并有意向的投标人,提供以下资料报名参加投标。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被授权人身份证;6、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7、BBB级以上企业信用等级报告;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0、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备注:以上资料除4、5、10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外,其余材料均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六、投标人按本招标公告,到招标代理单位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人拒绝邮寄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为 2017年7月14日 至 2017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 8:30 时至 11 时30分,下午13 时至16 时30分。
七、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八、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500.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售后不退)。图纸(若有)押金 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九、投标保证金交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元;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
①电汇或网银:以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招标代理帐户,并在附言栏中写明项目、标段名称,汇款凭证需装入原件档案盒中。
②提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要汇入招标代理公司账户。
③由于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赔偿。
十、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8月07日9时。提交的地点为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3开标室(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中段西侧,科技大厦北1.5公里处,楼顶有“阜新公共资源”字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本次招标项目的开标会。
十二、本工程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阜新君恒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招标人:阜新新丰投资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100-1门
联系人:徐国光
电话:0418-2610080
招标代理人机构:阜新君恒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阜新市海州区尹城街10-1门
联系人:包金贵
联系电话:0418-2172666
电子信箱:404632205@QQ.COM
邮政编码:123000
开户银行:阜新银行开发区支行
账号:12003000002568
日期:2017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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