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7080409 建筑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娘娘宫镇北凌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滨海新区(开发区)娘娘宫镇北凌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娘娘宫镇北凌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2.2 建设地点: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娘娘宫镇北凌村。
2.3 建设规模:管道铺设总长度40966m,阀门井6座。(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及锦州市滨海新区娘娘宫镇娘娘宫村自来水工程设计为准)。
2.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 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6 招标范围:铺设管道、新建阀门井等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及锦州市滨海新区娘娘宫镇北凌村自来水工程设计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的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含贰级)资格证书(相关专业),且具备1个或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3.3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项目经理部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此证明须由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出具方为有效)。
3.4投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BBB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5本次招标要求所有参与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及贿赂行为。
3.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7月18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到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一楼建设工程工程项目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10000元。
4.3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本公告第三条要求)、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质检员证、安全员证、施工员证、投标项目经理部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此证明须由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出具)、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加盖公章复印件三套),以便招标人留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8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17年8月8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滨海新区(开发区)娘娘宫镇北凌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416-3553450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邮 编: 121007
联系人:秦菲菲
电 话: 0416-3585286
传 真: 0416-3596622
日 期:2017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