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12017020129 建筑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五线南炉桥桥梁维修改造工程由朝阳市公路管理处以朝交公农管 [2017]1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凌源市公路管理段,建设资金来自省补贴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凌源市公路管理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工程位于凌源市境内县级公路南五线,桥梁中心桩号K0+100,上部为6×16米钢筋混凝土空心板,下部为圆柱式墩,基础为桩基础。桥梁全长101.0m/1座,净宽为9.0+2×0.5m防撞墙。
2.2质量标准:合格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工程内容为桥梁维修改造工程
2.3计划开竣工日期: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10月15日,共计 66 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在近三年内(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每年至少具备1项类似工程业绩,工程内容必须包括桥梁工程。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在2016年年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3.4信誉要求: 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投标单位需到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查询,并开具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 人员要求: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总工1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检员(检测员)及安全员要求最少1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先到凌源市公路管理段审查资格,合格后持凌源市公路管理段开据的通知单于 2017 年7月14日至 2017 年 7 月18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B区8楼-省委正门斜对面)(详细地址)持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④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并提供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⑤近三年类似施工业绩证明(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⑥2016年投标单位的财务报表;⑦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⑧项目班子成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施工员、质检员(检测员)、安全员)证书(项目经理须提供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项目经理证,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项目总工须提供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施工员、质检员(检测员)提供相关专业证书,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及每名成员身份证以及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上述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两套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3日14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 时 00 分至 14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体育馆东侧)。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递交,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及
《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cysggzy.com/cyfront/)。
注: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以上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凌源市公路管理段
办公地址:凌源市南大街25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421-6820004
邮编:12250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B区8楼-省委正门斜对面
邮 编: 110001
联系人:乔先生 程言
电话:024- 23228925
传 真:024- 23229123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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