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0012017040016 辽宁省绥中猴山水库工程移民专项输变电改复建及10kVT接线路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辽宁省绥中猴山水库工程初步设计已由水利部以《水利部关于辽宁省绥中猴山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水总[2015]26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以上投资及地方配套。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绥中县猴山水库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人为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辽宁省绥中猴山水库工程移民专项输变电改复建及10kVT接线路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猴山水库位于绥中县范家乡境内,坝址位于狗河中游范家乡薛家村赵家店屯北。狗河发源于绥中县西北部山区,是绥中县较大的独流入海山溪河流之一。猴山水库建设任务是以向东戴河供水为主,兼顾防洪,同时改善下游农业灌溉条件。
猴山水库设计最大库容1.6亿立方米(大Ⅱ型),枢纽建筑物包括混凝土挡水坝段﹑溢流坝段、门库坝段﹑引水坝段﹑挡水副坝﹑以及输隧洞。
水库建成后,多年平均可向东戴河新区供水2828.0万立方米,解决东戴河新区工业与生活用水不足问题。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包括:1.新建架空导线55档3条,亘长:2.64千米;导线采用LGJ-120;组立非预应力水泥杆62基,其中:B-230-12砼杆12基、B-190-15砼杆8基、B-190-12砼杆42基,打拉线14条;安装智能开关4台,隔离刀闸11组,一进二出电缆分支箱一座;YJV /22-8.7/15kV/3×300电缆60米,YJV /22-8.7/15kV/3×240电缆210米,YJV /22-8.7/15kV/3×50电缆1300米;150碳素纤维螺纹管1586米。
2.新建架空导线34档3条,亘长:1.610千米;导线采用LGJ-120;组立非预应力水泥杆35基,其中:B-190-15砼杆5基、B-230-12砼杆3基,B-190-12砼杆27基,打普通拉线8条安装智能开关1台,隔离刀闸2组。
3.新建架空导线14档3条,亘长:0.585千米;导线采用JKLYJ-120;组立非预应力水泥杆16基,其中:B-230-12砼杆10基,B-190-12砼杆6基,打水平拉线6条,普通拉线4条。
4.新建架空导线56档3条,亘长:3.38千米;导线采用LGJ-120导线;组立非预应力水泥杆59基,其中:B-230-18砼杆1基、B-230-15砼杆10基、B-230-12砼杆10基,B-190-12砼杆38基,铁塔3基,打拉线24条。
5.拆除10米砼杆316基;拆除35平方导线线路25.3km;拆除跌落式开关3组;拆除H变台8座(30kva:5座,50kva:2座,100kva:1座)。
工期:2017年8月12日至2017年11月10日。(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7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辽宁省水利厅1号楼1009室)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评价报告、注册二级建造师证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至少具有三次以上成功的安装施工经验)、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2 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4日上午10:30分,地点为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产业开发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绥中县猴山水库建设管理局
地址:绥中县和平街东段9号
联系人:常世华
招标代理人: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电话:024-62181531
联系人:杨雪
2017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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