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7020424 建筑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防执勤路维护项目施工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受项目业主锦州市海防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建设资金来源为省海防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海防执勤路维护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凌海市大有乡、西八千乡、建业乡。
2.3工程规模:15公里道路应急抢修,33.8公里道路标准维护。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甲方要求为准)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符合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24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天一招投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1.5万元人民币。
4.4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如企业没有办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同时提供营业执照、组织代码、税务登记)、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证书(市政专业)、建造师安全考核证、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有效期2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证明、投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BBB级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递交至辽宁天一招投标有限公司,以便招标备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1日15时0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为2017年8月11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市海防委员会办公室
邮 编:121000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90496417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一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水墨林溪西郡2-49号
邮 编:121000 联 系 人:柏翠 电 话:0416-4590111
日 期:2017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