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92017140219 安装工程|设备|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辽阳市庆化供热并网窦双树煤粉锅炉热源工程,经辽宁省辽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市发改审批【2016】72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受招标人委托,对该工程1×70MW煤粉锅炉脱硫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辽阳市庆化供热并网窦双树煤粉锅炉热源工程1×70MW煤粉锅炉脱硫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
3.资金来源:庆阳地区供暖分离移交改造资金;
4.招标范围: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辽阳市庆化供热并网窦双树煤粉锅炉热源工程1×70MW煤粉锅炉脱硫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
注:具体详见货物需求与技术规范及要求。
5.交货地点:辽宁省辽阳市窦双树热源厂厂区内;
6.质量标准:执行国家、行业标准验收合格;
7.交货及安装周期:中标后80日内达到锅炉房运行供热使用条件,最终截止完成时间2017年10月15日前。
须按照上述每包开始时间准备设计、制造、装配、运输、供货后于上述截止时间完成所需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具体交货事宜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后统一部署,中标人应该货物抵达项目现场前72小时通知招标人。如遇设备抵达项目现场后临时不具备安装条件,中标人承担成品项目现场保护之费用及责任。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或注册资金500万美元以上外资企业。
2.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应符合下列条件:
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⑷工商局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或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表明投标人资信状况的证明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⑸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⑹近三年内(2014年至今)70MW或以上燃煤锅炉氧化镁湿法脱硫有效投运业绩。
三、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须持有的证件资料
1.时间:2017年7月27日—2017年8月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409房间(详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投标人须持有的证件资料: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投标人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项目感兴趣,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环保工程承包、环境工程设计、重合同守信用或资信证明函、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业绩证明材料)、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供货业绩及成功运行证明资料、管理体系认证、联合体协议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需法人签名的要加盖法人章)。
注:a.业绩证明材料应足够证明业绩规模、脱硫工艺的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或项目业主出具的项目良好运行证明等;b.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四、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支票、银行汇票。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不少于2日进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办理款项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所有款项递至: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开 户 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135601040003330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8月17日13:30时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南楼二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招 标 人: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马瑞国、董明霞 联系电话:024-62540261\0419-2722577
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 系 人:张力敏 联系电话:024-23392585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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