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1201715021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植物园综合改造工程一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植物园综合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大建计发[2016]39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大连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植物园综合改造工程一标段主要包括望海街区域矮墙砌筑、种植土回填、硬质铺装、绿化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植物园望海街区域。
2.2工程规模:
工程:大连市植物园五五路、中南路、胜利路桥及望海街围合区域,总面积约14万平方米。
2.3合同估算价为130万元。
2.4招标范围:植物园综合改造工程一标段主要包括望海街区域矮墙砌筑、种植土回填、硬质铺装、绿化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工期要求:2017年9月1日开工至2017年10月21日竣工,计划工期5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园林招投标IC卡]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或与其类似的内容,同时投标人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招投标IC卡,无在建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注意:(1)开标前,投标单位须按《关于推动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的意见》大建委发(2011)117号文“CA锁办理程序”办理CA锁,项目负责人需取得园林招标投标IC卡。办理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5楼)。(2)开标前项目负责人需在《大连建设工程信息网》IC卡刷卡通过后,方可参加投标,否则退回其投标文件。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3)投标保证金管理:原则上只能收取投标人基本开户行开具的支票、汇票或银行保函;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投标保证金,开标前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投标保证金有效性证明。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8日至2017年8月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2.60 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8月8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 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4日9时30分,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8.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大连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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