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7040472 建筑工程|
1.招标条件
凌海市2017年市本级财政资金农村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已由锦州市水务局批准建设(锦水务[2017]274号),项目业主为凌海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为市本级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内容:凌海市2017年市本级财政资金农村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2.2建设地点:凌海市白台子镇、班吉塔镇、翠岩镇、温滴楼镇、双羊镇、建业乡。
2.3 建设规模:该项目共有维修工程14处,其中方塘维修养护8处,农桥维修养护2处,排水沟维修养护3处,灌区小凌河拦河坝维修养护1处。
2.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招标范围:维修养护项目
2.6计划工期:30天(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和一定经营规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近三年无不良信誉的法人。
3.3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5投标企业需提供BBB级(含)以上企业信用报告概述并在一年内有效;
3.6 本次招标要求所有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必须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管理,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w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注册证、职称证;
(5)BBB级(含)以上企业信用报告概述并在一年内有效;
(6)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近三年类似业绩一个
(8)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以上资料报名时留复印件三套存档(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于2017年8月3日至2017年8月7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方正建设项目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5段13号楼14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壹万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年8月24日14时0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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