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72017050314
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盘锦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为供暖锅炉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供暖锅炉维修改造工程
2、招标单位:盘锦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锦采、于楼、红村。
4、资金来源: 中国石油自筹
5、计划工期:2017年9月01日开工至2017年10月05日竣工,计划工期35天
6、招标范围:锦采锅炉:SZL14-1.25/95/70-AI型采暖锅炉1#、2#、3#炉修理;红村锅炉DZL14-1.25/95/70-AII型采暖锅炉1#、2#、3#、4#炉修理;于楼锅炉:锅炉房、换热站修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标准:合格
8、合同估算价:51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需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2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未在其他在施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建造师)的;
4、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需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注: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挂靠和分包,如有发现作废标处理。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7年8月03日-2017年8月09日(节假日休息),8:00时-11:00时, 13:00时-16:00时。
2、报名地址: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备案(备案时投标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将复印件按报名要求顺序装订成一册),投标人将审查合格确认函、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9日16:00时前到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7)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9)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被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准备两份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出售招标文件的起止时间及地点:请于2017年8月03日-2017年8月09日(节假日休息),8:00时-11:00时,13:00时-16:00时时,在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元)
账号名称:大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大洼支行
账 号:2100 1730 3080 5250 5820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于开标前交纳,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汇款时需注明投标企业名称及项目名称)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2017年8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盘锦市大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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