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宾满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2017年新宾满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
2.招标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3.建设地点:木奇镇、上夹河镇、红庙子乡。
4.资金来源:中央、省、市财政资金
工程总投资:893.10万元,其中一标段109.42万元;二标段137.77万元;三标段137.77万元;四标段122.01万元;五标段:86.77万元;六标段:85.15万元;七标段:104.78万元;八标段:109.43万元。
5.计划工期:2017年9月7日至 2018年5月31日,共计267天。
6.标段划分及内容:本项目总计划分为八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兼投所有标段,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具体内容农田防护等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标准:合格
8.投标保证金:一、二、三、四、七、八标段保证金为每标段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标段);
五、六标段保证金为每标段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具有在信用辽宁(www.lncredit.gov.cn)查询为准BBB级(含)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备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主体分包、挂靠及联合体;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地点和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
2017年8月3日——2017年8月6日16:00截止(北京时间)
投标人需将报名材料投递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报名箱内;
2.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项目负责人、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证(相关专业A、B、C证)(相关材料,详细情况请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
3、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8月10日——2017年8月16日16:00截止(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层2269室)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7年8月30日10时整于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