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1201702024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连金普新区华家公路养护服务区改造工程已由大连市公路管理处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连金普新区公路管理段,建设资金来自大连市补贴,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华家道班房改造项目,包括对现有办公楼的装修改造工程,新建物资储备库及车库建筑面积约498m2,新建室外卫生间建筑面积约31m2,电动车棚建筑面积约61m2、三个单体均为一层框架结构,另外包括场地与道路工程。招标范围:包含装修改造、房建结构、粗装修、外立面、电气及厂区道路等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建设地点:大连金普新区境内;计划工期: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31日,共 32 日历日。本项目投资额约为 100 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至少有3项合同额不低于本项目的房屋建筑、装修改造、电气及厂区道路等施工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须提供施工合同及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网站可查询到的中标结果公示打印页和中标通知书。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临时执业注册建造师证不予认可,且法定退休时间不得超出合同规定时间),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无在建项目,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至少有1项合同额不低于本项目的房屋建筑、装修改造、电气及厂区道路等施工类似业绩。
注:须提供施工合同及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网站可查询到的中标结果公示打印页和中标通知书。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注:(1)近三年指2014年1月1日至今。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04日至2017年09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连莲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大连金普新区金连佳地C座2103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业绩证明原件(须提供施工合同及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网站可查询到的中标结果公示打印页和中标通知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原件、项目经理职称证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通过后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2万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9月26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时至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7.中标人数量:择优确定1家中标人 。
8.发布招标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及大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www.dlztb.gov.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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