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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综合写字楼建设项目-F楼及综合楼F附属用房弱电工程 |
发布时间:2017/9/7 15:26:45 点击次数:32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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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批复文号:无 |
公告日期:2017/9/7 |
截止日期:2017-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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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招标编号: 2111012017090677801
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综合写字楼建设项目-F楼及综合楼F附属用房弱电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综合写字楼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经济发展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综合写字楼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辽滨经发 [2012]2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盘锦辽滨恒瑶房屋置业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综合写字楼建设项目-F楼及综合楼F附属用房弱电工程(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辽滨新城行政文化核心区内。
2.2建筑面积:52799.79平方米
2.3合同估算价为 1150.47 万元。
2.4招标范围:F楼及综合楼F附属用房弱电工程
2.5工期要求: 2017 年 10月11日开工至 2017年 12月30 日竣工 (最终以签定合同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或具备安防考试合格资格。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需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9月7日至 2017 年 9 月12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7.2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7 年 9月 7日至 2017 年 9月12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9月27日14时0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一楼会议室 (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名称及地址)。 )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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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信息: |
招 标 人:盘锦辽滨恒瑶房屋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 辽东湾新区
联 系 人: 佟科长
电 话: 0427-2220019
招标代理机构: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营口市站前街
联 系 人:张欢
电 话: 0417-3827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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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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