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再生中水回用主干管网工程(一期)项目已经朝阳市发改委批准(朝发改发【2017】442号),项目建设单位为朝阳市供排水管理处,项目筹资方式为自筹加政府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 : 建设单位:朝阳市供排水管理处 工程名称:朝阳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再生中水回用主干管网工程(一期)项目施工 建设地点:朝阳市中心城区 工程规模:新建中水加压泵站1座,设计供水规模为7万m3/d,项目估算额约1060万元 工程工期:150天(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质量要求: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加政府资金 投标保证金:10万元 二、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近三年内具有同类工程业绩,质量合格,无不良记录。 2、投标人须提供企业信用报告BBB级及以上(附网上查询记录)。 3、“全国水利水电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和 “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公告禁止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禁止其在辽宁水利建设市场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 1、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9月8日至 2017年9月12日(周六周日不休息),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到朝阳市供排水管理处(地址: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22号)进行资格审查,持资格审查登记表到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55号605室)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 500元整(现金),售后不退。 2、报名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下列证书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份,复印件按下述顺序装订成册以便审核:(1)法人代表本人持身份证和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2)法人诚信证明(按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lnwcip.com.cn)上的“辽宁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资格审查工作的意见”辽水建管【2014】136号文中规定的格式提供);(3)营业执照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5)税务登记证;(6)资质证书副本;(7)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工程合同);(8)项目班子主要成员(包括: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资格注册证书(项目经理还需提供安全考核合格证),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本人持证到报名现场签订责任状;(9)关于本项目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按要求缴纳社保和相关保险的承诺。 新版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可通过扫描复印件二维码查询相关信息,在投标报名环节可不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9月 28 日上午9 时 00 分,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朝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河东体育场东侧)